一、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梁柱时,应满足下列要求: 1.原构件的混凝土实际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;混凝土表面的受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1.5MPa。粘贴钢板应采用粘结强度高且耐久的胶粘剂;钢板可采用Q235或Q345钢,厚度宜为2~5mm。 2.钢板的受力方式应设计成仅承受轴向应力作用。钢板在需要加固的范围以外的锚固长度,受拉时不应小于钢板厚度的200倍,且不应小于600mm;受压时不应小于钢板厚度的150倍,且不应小于500mm。 3.粘贴钢板与原构件尚宜采用专用金属锚栓连接。 4.粘贴用钢板的焊接连接必须在粘贴前进行,粘贴以后不得对构件进行任何焊接连接。 5.粘贴钢板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胶粘剂材料性能、加固构造和承载力验算,可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》GB50367-2013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其中,对构件承载力的新增部分,其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数采用1.0,且对A、B类钢筋混凝土结构,原构件的材料强度设计值和抗震承载力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的有关规定采用。 6.被加固构件长期使用的环境和防火要求,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 二